普通预包装食品流通许可证
发布日期:2018-07-19 浏览:
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质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普通预包装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一般要经以下步骤: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可领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第三步: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凭通知或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一份。
三、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健康证明。
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五、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体证明与本人健康证。
六、经营场所使用的证明材料。
七、食品准入、经营、退市、卫生管理等制度。
八、与其经济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九、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责任书。
十、审核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